通知 |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征集亞非國家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崗位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5-05-05 來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講團
實施對發(fā)展中國家“科技伙伴計劃”是科技部推進“絲綢之路經(jīng)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重點工作,圍繞促進人文交流,增進我與各國科技屆相互了解,鞏固科技創(chuàng)新合作基礎,我部在科技伙伴計劃框架下啟動實施了“亞非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計劃”(以下簡稱“來華工作計劃”)?!皝砣A工作計劃”通過資助來自45歲以下的外籍青年科學家,以訪問學者身份,到我國科研院所、大學或企業(yè)開展為期半年到一年的工作,支持合作國培養(yǎng)科技領軍人才、提升科研水平。截止目前,“來華工作計劃”已支持超過60名來自亞非發(fā)展中國家的青年科學家來華開展科研工作,為促進我與相關國家科技創(chuàng)新合作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為進一步擴大“來華工作計劃”支持范圍,現(xiàn)公開征集可接收亞非國家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的科研崗位信息,請各有關單位根據(jù)通知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需求,積極組織申報。
一、申報單位資質(zhì)
1. 依法在中國境內(nèi)設立,具有較強對外交往與合作能力和科研條件,并具備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企業(yè)和高校。
2. 有意愿接收亞非青年科學家到本單位工作,并能提供必要工作條件。
3. 能夠協(xié)助來華青年科學家辦理入境簽證、住宿和必要保險等相關手續(xù)。
二、崗位要求
1. 非涉密崗位。
2. 非學歷教育。
3. 具有明確科研內(nèi)容和工作職責(如:高校提供:各專業(yè)領域方向&教授、助教、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等的崗位;各科研領域方向&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等的崗位;企業(yè)提供:各專業(yè)領域方向&項目經(jīng)理、項目助理等的崗位)。
4. 來華青年科學家須與中方科研人員共同開展科研工作。
5. 本計劃支持來華青年科學家在華工作6個月或12個月,根據(jù)需要可申請延期一次。
三、接收對象標準
1. 來自亞非國家(不含日本、新加坡、以色列、中亞地區(qū)國家)的青年科學家。
2. 年齡在45歲以下(韓國青年科學家要求40歲以下)。
3. 具有5年以上科研經(jīng)驗,或有博士學位(國內(nèi)用人單位需驗證其工作和學歷背景)。
4. 具有良好的英語或漢語語言能力。
5. 身心健康,能夠勝任科研工作。
6. 承諾資助期間全職在華工作。
7. 承諾在華期間遵守中國有關法律。
四、資助方式和標準
1. 科技部將為列入該計劃的來華青年科學家提供每人每月12500元(人民幣)的資助,用于其在華住房補貼、生活補貼和健康保險的開支。
2. 資助經(jīng)費將由科技部撥付來華青年科學家接收單位(以下簡稱接收單位),所有資助經(jīng)費須用于來華青年科學家在華工作和生活,接收單位不得克扣或計提管理費。
五、申報程序及相關要求
1. 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企業(yè)和高校在線(www.tysp.org)填報下載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中、英文崗位申報書,并按要求填寫申請,由本單位審核蓋章。
2. 本單位審核同意后,在線進行填報(網(wǎng)上注冊用戶名:申請單位-申請人全名,初始密碼:123456),并將紙質(zhì)材料(本單位已審核蓋章)一份寄送至中國科技交流中心亞非與獨聯(lián)體處。
3. 中國科技交流中心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提交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審核。經(jīng)審核批準的崗位將在專項網(wǎng)(www.tysp.org)予以公布,并通過工作渠道告知亞非國家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國青年科學家的申報工作。
4. 外籍(亞非)青年科學家如對中方公布的崗位感興趣,可自行聯(lián)系崗位提出單位,就本崗位工作事宜進行溝通。對于適合本崗位工作的外籍青年科學家,崗位提出單位須向外籍青年科學家發(fā)放“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同意書”(固定格式請在網(wǎng)站下載)。
5. 獲得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同意書的亞非國家青年科學家,經(jīng)本國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并推薦,向科技部提出資助申請。申報材料應包括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申請表(英文,網(wǎng)站下載)、接收單位出具的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同意書(英文,網(wǎng)站下載)、本國科技主管部門出具的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推薦函(英文,網(wǎng)站下載)。
6.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根據(jù)外方提供的申報材料(上述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結合政府間科技合作重點工作,決定是否給予資助。對于確定給予資助的外籍國家青年科學家,中方將通過外方科技主管部門發(fā)放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確認書,并與外籍青年科學家接收單位簽訂“亞非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計劃工作合同書”。
7. 接收單位根據(jù)杰出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計劃工作合同,與來華工作外籍青年科學家簽訂工作協(xié)議書(網(wǎng)站下載)。
8. 接收單位協(xié)助來華青年科學家辦理入境手續(xù),包括為其發(fā)出來華邀請信,辦理租房、購買保險等(購買險種請參考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完善在華工作外國專家醫(yī)療保障制度的意見”)。
六、申報時間與寄送地址
1. 空缺崗位申報在亞非國家青年科學家來華工作計劃實施期間長期開放。
2. 申報材料請寄送至中國科技交流中心亞非與獨聯(lián)體處206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路54號;郵編:100045),
七、聯(lián)系人
中國科技交流中心 滕洪勝,010-68598204
柳 芳,010-68512070
電子郵件:tysp@cstec.org.cn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5年4月30日
來源:中國國際科技合作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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